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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萍生2019年1月17日老师-新个税法要点暨个税与社保策划新思路

发布:股道场时间:2019-12-12分类: 其他课程 标签: 陈萍生 大成方略

成就

成就

全国税务系统的业务精英,其税收策划理论界独树一帜,多家税收策划网络评价其为"十大税收策划专家" 在国家级税务专业报刊发表税收业务论文107篇。他撰写的40万字个人专著《企业所得税疑难业务指南》发行后,深受中国税务界和企业界的好评,成为全国财税系统的畅销书。

 


 

主讲课程

《财务会计纳税核算技能》、《新税法与税制改革》、《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》、《如何接受税务检查和纳税评估》、《企业如何应对税务争议》、《所得税汇算清缴》、《新税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》等,

主编参编财税教材和书籍十余部。具有深厚的财税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极具互动性的演讲风格,深受全国税务机关和企业欢迎,被誉为"财税培训的演讲专家"、"纳税核算的实战专家"、"财税理论与实际操作完美结合的训练导师"。

曾培训辅导过的机构与企业有数千家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
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,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: 
 (一)工资、薪金所得; 
 (二)劳务报酬所得;
 (三)稿酬所得;
 (四)特许权使用费所得;
 (五)经营所得;
 (六)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;
 (七)财产租赁所得;
 (八)财产转让所得;
 (九)偶然所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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